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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公租房最新信息(藁城区2022年公租房最新消息来了没)

发布时间:2023-05-21 17:09:06来源:头条浏览:2

1月21日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

问题

2022年石家庄市藁城区公租房

住房分配计划”

具体内容如下

石家庄市藁城区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为切实解决我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

根据国家、省、市住房保障《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石政办〔2013〕46号)和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朱轼建办〔2015〕14号)的政策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这个计划。

分配原则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家庭,我们坚持“优先考虑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申请人;符合保障条件的优抚对象退役军人家属提供保障;重新分配其他家庭申请人。

“分配原则,现场抽奖分配。配租成功的家庭需要提供纸质材料。(检验原件的复印件)

住房情况

本次分配的公租房房源为:配建“康德郡”住宅小区项目公租房60套,位于小区8号楼,面积35.03-89.50平方米;“万德华府”住宅小区项目提供的公租房位于小区2号楼。

面积:52.64-57.84平方米,共35套;“怡馨家园”等105套空置房,面积41.41-56.97平方米。上面有200套。

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石家庄市藁城区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须知》(见附件1)进行申报。

申请、验收审核流程

受疫情影响,为减少人群聚集,本次申请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至2月日(节假日除外)。申请人需要从藁城区**官方网站下载申请表。

网址为(http://www。GC。gov . cn/col/1531469854637/index。html),

下载完成后,申请表电子版及申请表扫描件和需提供的资料以压缩包格式发送至邮箱(提交资料邮箱见附件2),由、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完成受理,审核,

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上报区住建局。在征求民政局、公安局、税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退伍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后,

将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审批,并在**网站、微信官方账号、、“财经媒体”公示7天。

住房分配

区住建局对申报家庭进行分类,通过摇号方式将房源分配给保障对象。在这批公租房分配中,NPC、CPPCC、纪委等部门全程监督,公证处负责公证,媒体负责宣传报道。

补贴标准和租金标准

本次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支付金额,按照核定的市场租金扣除补贴租金后确定的金额支付。

补贴标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在保障面积标准内100%补贴;超过保障面积标准的,按照每年核定公布的市场租金的70%缴纳。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按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乘以市场租金的70%进行计算,并缴纳租金。房屋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米7.5元。

房屋配租

摇号配租完成后,将分配结果在**网站、掌中藁城公众号、融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住建局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确认书》 。

签订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

保障对象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确认书》 及相关证件到配租的公租房小区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取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放弃本次分配,两年内不得再申请。

附件:1.石家庄市藁城区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须知

2.提交资料邮箱目录

3.申请资料填报说明

附件1

石家庄市藁城区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须知

一、申请条件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类型和申请家庭情况分四类:

第一类,保障家庭(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城区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户口且在城区实际居住;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持有低保证);

3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城区)在15平方米以内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1人户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内),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不动产。

需提供资料: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和家庭成员页复印件(申请人和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须提交由公安部门或、村委会出具的相应关系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

第二类,保障家庭(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公安局新华派出所常住户口且在城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140元(3345元/月);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全部退休的不再核定收入;

4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

5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城区)在15平方米以内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1人户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内),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需提供资料: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和家庭成员页复印件(申请人和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须提交由公安部门或出具的相应关系证明);由所在单位或出具的收入证明,

有工作申请人需提供工资卡银行流水。

第三类,保障家庭(新就业职工)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藁城区常住户口或持有藁城区居住证(非藁城区户籍)且在城区实际居住;

2持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毕业时间以第一学历毕业证时间为准);

3收入稳定且与藁城城区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申请人本年度在藁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不包含灵活就业保险);

5单身申请人须满周岁;

6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城区)在15平方米以内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1人户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内),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需提供资料: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和家庭成员页复印件(申请人和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须提交由公安部门或、村委会出具的相应关系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非藁城区户籍);无享受户籍所在地公共租赁住房证明(非藁城区户籍);大中专院校毕业证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及劳动聘用合同。

第四类,保障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藁城区居住证;(非藁城区户籍)

2收入稳定且与藁城区城区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本年度在藁城区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不包含灵活就业保险);

4单身申请人须满周岁;

5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城区)在15平方米以内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1人户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内),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需提供资料: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非藁城区户籍)、无享受户籍所在地公共租赁住房证明(非藁城区户籍)、户口本户主页及家庭成员页复印件(申请人和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须提交由公安部门或、村委会出具的相应关系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及劳动聘用合同。

二、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保障房

1离婚不足两年、自动放弃配租、退房、被清退未满2年的家庭,不得申请。

2拥有小型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不得申请第一类公租房。

3涉及拆迁补偿的,补偿面积超过保障面积的。

4拥有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5在城区范围内有任何形式的建设用地的。

6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保障对象不得申请保障房。

7住房保障部门认定其他不得申请的情况。

注:1以上四类人家庭中的未婚申请人家庭必须核查父母拥有房产,父母房产套数大于子女人数的不得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父母身份和户籍证明(父母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和父母拥有的房产情况说明)。

2军队退役人员需提供复转证书或能证明是军队退役人员的相关材料。

(民政部门认定的优抚对象)3城区范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的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村庄;北街、东街、南街、城里庄、梨元庄、北马、南马、系井、城子、西刘、东刘、石井、焦庄、南尚庄、北尚庄。

附件2

提交资料邮箱

1.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户口所在地将资料发送至相应邮箱。

2.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将提交资料发送至:

邮箱:nanying5768@163.com

咨询电话:88195005

注:申请家庭请谨慎填写表格,认真审核资料,只能提交一次,不能重复提交,如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

附件3

申请资料填报说明

1.按所属申请类型下载文件夹,填写封面及申请表表格时除签名处为手签外,其他内容机打,签名处需要加按手印。

2. 《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按照申请表范本规范填写,已婚的不需要填写父母信息,未婚、离异的必须填写父母信息。

3.申报材料按《申请资料目录》 序号顺序进行扫描,另需提供《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电子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申请表以压缩包格式发送至邮箱,压缩包及邮件名称都以“申请类型+姓名”命名。

监制岳立新

编辑郭继聘

作者郭继聘

   张 萌

赵锁辉

制作张 萌